第218期:《长春理工大学报》

学校召开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会


   期次:第218期   作者:田苗华   查看:34   


  本报讯(记者 田苗华)3月24日,学校在东区办公楼301会议室召开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会。全校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书记,职能部门负责人当场签写了承诺书,让意识形态工作“责任制”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中升级成为“军令状”。
  会议由校纪委书记关忠诚主持。校党委副书记杨玉新首先对《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贯彻<党委(党组)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>的实施细则》进行部署。她指出,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,高校历来是各种文化思潮传播激荡的重要场所,也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当前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一些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积极主动,敢抓敢管,不断强化政治意识、责任意识、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,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。她着重强调三个方面的意见:一是抓好思想引领,严格教学科研管理,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;二是主动占领网络阵地,科学把握网络信息传播规律,创新工作手段,加强网络舆论引导;三是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载体作用,弘扬大学精神文化,丰富文化活动载体,加强文化环境建设。
  党委宣传部部长于英焕对《长春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、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、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等活动管理办法》(修订稿)、《长春理工大学校内出版物、宣传条幅、微博、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管理办法》进行了详细解读。
  最后,关忠诚代表学校党委提出三点意见:一是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;二是守土有责,不折不扣地贯彻到实际工作中;三是严肃追责,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。他强调,做好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使命光荣、责任重大,希望大家同心同德、砥砺奋进,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、管理权、话语权,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、舆论支持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。